當木木滿六個月時,就決定把他送去托嬰中心,自己也回到了職場。從全職媽媽變成職業媽媽,最需要適應的不是孩子,而是我自己。平日下班後六點才見到他,接著他八點就要睡了,真正陪伴的時間好少。在孩子還這麼小的時候,能多一些時間陪他,對我來說真的非常重要。這種陪伴不僅是為了孩子,更是為了自己的內心平衡。
而身為法律工作者的我,在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9條中找到了方法。這條法律規定雖然提供了彈性,但實際的應用上仍存在許多挑戰,實務上非常少人敢提出申請。
什麼是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9條?
根據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9條,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的受僱者,若育有未滿三歲的子女,可請求調整工作時間或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(這一小時無薪)。這條的立法目的在於幫助家長們減少工作壓力,方便照顧幼兒,並鼓勵更多企業採用更人性化的管理政策。
我的親身經驗:從猶豫到行動
是否要申請減少工作時間,我花了半年時間思考。不僅是因為公司裡從來沒人申請過,也因為內外的壓力讓我不斷猶豫。
當我育嬰留停復職後,經歷了一段心理和情緒都頗為煎熬的時期。有時我會因為想念孩子而哭泣,看著許多全職父母能夠擁有大量時間陪伴孩子,雖然知道他們很辛苦,卻也忍不住羨慕他們能和孩子在陽光下玩耍,慢慢陪伴孩子成長。但我也明白自己並不適合當全職媽媽,無論從經濟上的考量,或是對工作的追求,我依然需要保有自己的空間。
另外,有家人不能理解,覺得多出一個小時的陪伴對孩子來說沒那麼必要,甚至擔心這樣做會影響我未來的升遷或工作表現。然而,我最終意識到這是「我」的需求,這代表我對自己作為母親這個角色的期許。我也不認為自己一定能成為照顧孩子的最優選擇,但我希望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多陪伴他。
在工作方面,則是期許自己專注提升效率。如果能夠用心完成每項工作,我相信工作上的夥伴也不會因此有所質疑。
而有陪伴孩子的需求,也有維持工作的渴望。既然法律提供了減少工時的機會,而潛在的影響也是我可以承受的,那為何不勇敢嘗試呢?對我來說,就是要在自己的需求間找到平衡並全力以赴。更重要的是我知道,每天多這一小時對於照顧小孩的家長來說,可能是接送的彈性、是和孩子一起散步的時光、是更多陪伴的機會。這讓我下定決心,面對體制的挑戰。
與公司溝通:法律支持下的彈性申請
在與主管討論之後,發現自己足夠幸運,我的主管能理解我的需求,並在我表達後,迅速協助我完成申請流程。
不過,在這過程中,我也了解到,並不是所有公司都能有這麼順利的過程;就我所知,我的公司有配合調整打卡系統、薪資單的模式,更規劃出比法規更完善的減少工時制度。我相信在一些傳統或保守的企業,會讓家長更因擔心流言或升遷問題而猶豫不決。因此,我也建議,大家在考慮提出申請前,可以先與信任的同事或主管交流,看看企業文化能否支持這樣的彈性政策。
另外,也建議在向公司提出申請前,預留一段充裕的時間讓公司有所準備,我當時「提出申請的時間」跟「開始減少工時的時間」距離了1.5個月。
法律的力量,讓工作與生活更平衡
這項法律的存在,讓父母在育兒期間不必因為職場壓力而放棄照顧家庭的機會。我希望更多父母能了解這個權利,並有勇氣去申請。就像我最終決定申請的一小時減少工時,這雖然看似微小,但對於我和孩子的生活品質帶來了顯著的變化。我每天在天還亮的時候,接他放學、帶他到公園走走,因為少了一個小時的工時,身心的狀態其實也有明顯的改變,更有餘裕應對孩子的狀況。
結語:為什麼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如此重要?
對每一位正在兼顧職場和家庭的家長來說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所提供的支持,是維持生活平衡的重要保障。這不僅是一個法律權利,更是一個家庭選擇。雖然在實際應用中,還有許多挑戰,但我希望我的經驗能給其他家長帶來啟發,讓大家都知道自己有不同選擇去實現理想中的工作與生活平衡。
另附上親子天下文章:https://www.parenting.com.tw/article/5096655
探索更多來自 木木哩賀 的內容
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