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籤 性別工作平等法

善用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9條,調整工作與家庭的平衡

當木木滿六個月時,就決定把他送去托嬰中心,自己也回到了職場。從全職媽媽變成職業媽媽,最需要適應的不是孩子,而是我自己。平日下班後六點才見到他,接著他八點就要睡了,真正陪伴的時間好少。在孩子還這麼小的時候,能多一些時間陪他,對我來說真的非常重要。這種陪伴不僅是為了孩子,更是為了自己的內心平衡。